【干貨分享】石油化工建設工程竣工驗收一般程序
竣工驗收的一般規(guī)定
主要包括以下3條:
①施工項目竣工驗收的交工主體是承包人,驗收主體是發(fā)包人。
②承包人交付竣工驗收的施工項目,必須符合《建筑法》第六十一條的規(guī)定“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(guī)定的質量標準,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,并具備國家規(guī)定的其他竣工條件?!?nbsp;
③發(fā)包人組織竣工驗收時,必須按照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第十六條之規(guī)定的竣工驗收條件執(zhí)行。
竣工驗收準備
竣工驗收準備工作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①全面自查自檢。(自查自檢對象是工程實體和竣工資料)
②成立收尾組織。(落實責任人和明確收尾職責)
③編制收尾計劃。(此計劃要根據(jù)全面自查自檢的情況進行編制)
④組織進行整改。(項目技術負責人具體負責組織整個項目的整改工作)
⑤檢查整改情況。(由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組織,對收尾計劃執(zhí)行情況和整改情況進行認真細致的檢查)
⑥提出驗收申請。(承包人在以上工作完畢后,向發(fā)包人或業(yè)主、建設單位發(fā)出預約竣工驗收通知書,說明擬交工項目情況,商定有關竣工驗收事宜。)
竣工驗收的內容
竣工驗收的內容包括兩個方面:(用計算機術語說,驗收包括軟件的驗收和硬件的驗收)
①施工現(xiàn)場工程實物驗收。
②工程技術經濟資料驗收。
竣工驗收依據(jù)的文件
竣工驗收主要依據(jù)下列6種文件:(以下6種文件均為法定文件)
①批準的設計文件、施工圖紙及說明。
②雙方簽訂的施工合同。
③設備技術說明書。
④設計變更說明書。
⑤施工驗收規(guī)范驗收標準。
⑥外資工程應依據(jù)我國有關規(guī)定提交竣工驗收文件。
竣工驗收的工程必須符合下列規(guī)定
①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。
②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的合格標準。
③單項工程達到使用條件或滿足生產要求。
④建設項目能滿足建成投入使用或生產的各項要求。
竣工驗收的條件與要求
(1)竣工驗收的條件
竣工驗收的工程必須具備以下5個條件:
①已按設計文件規(guī)定的內容全部建成。
②工程質量達到了有關施工及驗收規(guī)范、規(guī)定的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要求。
③規(guī)定的技術資料和文件齊全,并經檢查合格。
④全生產裝置預試車已經完成
⑤廠區(qū)范圍內清除與生產無關的雜物,廠房機械已清理干凈。
(2)竣工驗收的要求
①設計文件和合同約定的各項施工內容已經施工完畢。
②有完整并經核定的工程竣工資料符合驗收規(guī)定。
③有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等簽署確認的工程質量合格文件
④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、構配件和設備進場的質量合格證明書、文件或資料以及試驗、檢驗報告。
竣工驗收一般程序
(1)竣工驗收程序包括以下6個步驟:
①竣工驗收準備。
②竣工驗收編制竣工驗收計劃。
③組織現(xiàn)場驗收。
④進行竣工結算。
⑤移交竣工資料。
⑥辦理交工手續(xù)。
(2)竣工驗收計劃包括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:
①擬竣工驗收的項目。
②擬竣工驗收項目未完工程收尾完成的計劃安排。
③建立竣工收尾小組。
④工程交付竣工驗收前各項準備工作的安排。
⑤工程竣工驗收的預約時間安排。
(3)組織現(xiàn)場驗收的步驟:
①承包人在自檢合格的基礎上,確認工程竣工后已具備竣工驗收各項要求,并經監(jiān)理單位認定合格簽署意見后,向發(fā)包人提交“工程驗收報告”。
②發(fā)包人收到“工程驗收報告”后,應在約定的時間和地點,組織勘察、設計、施工、監(jiān)理等單位(另外還包括:消防部門和環(huán)保部門等)按照竣工驗收程序,對工程進行核查后,應做出驗收結論,最終簽署“工程竣工驗收報告”,參與竣工驗收的各方負責人應在竣工驗收報告上簽字并蓋單位公章。
③通過竣工驗收程序,辦完竣工結算后,承包人應在規(guī)定的期限內向發(fā)包人辦理工程移交手續(xù)。
(組織現(xiàn)場驗收的過程和內容可以歸納總結為:施工單位自檢——監(jiān)理單位認定——施工單位申請——建設組織驗收——辦理工程移交。)
(4)編制竣工結算應依據(jù)下列資料:
①施工合同。
②招投標文件。
③施工圖及設計變更通知單、施工變更記錄、技術經濟簽證。
④工程預算定額、收費定額及調價規(guī)定。
⑤有關施工技術資料。
⑥工程竣工驗收報告。
⑦工程質量保修書。
⑧其他有關資料。
(5)編制竣工結算報告和資料時,應遵循以下原則:
①以單位工程或合同約定的專業(yè)項目為基礎,應對原報價的主要內容進行檢查和核對。
②發(fā)現(xiàn)有漏算、多算或計算誤差的,應及時進行調整。
③多個單位工程構成的施工項目,應將各項工程竣工結算書匯總編制成單項工程竣工綜合結算書。
④多個單項工程構成的施工項目,應將各項工程綜合結算書匯總編制成建設項目總結算書,并撰寫編制說明。
(6)竣工資料的內容應包括:
①工程竣工技術資料。
②工程質量保證資料。
③工程檢驗評定資料。
④竣工圖。
⑤規(guī)定的其他應交資料。
⑥項目施工安裝建設投資決算書。
(7)竣工資料的整理應符合下列要求:(竣工資料的整理與上面竣工資料的內容是相對應的)
①工程施工技術資料的整理應始于工程開工,終于工程竣工,真實記錄施工全過程。
②工程保證資料的整理應按專業(yè)特點,依據(jù)工程的內在要求進行分類組卷。
③工程檢驗評定資料的整理應按單位工程、分部工程、分項工程劃分的順序進行分類組卷。
④竣工圖的整理應區(qū)別情況按竣工驗收的要求組卷。
(8)辦理工程移交手續(xù)的內容包括:
①按工程一覽表在現(xiàn)場移交工程。
②按竣工資料目錄交接工程竣工資料。
③按質量保修制度簽署“工程質量保修書”。
④協(xié)商其他交工驗收事宜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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